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7-ZB0386。
2.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番禺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电子白板设备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4.招标内容:番禺区11所学校共169块电子白板设备采购,以学校为单位分成2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分别兼投两个子项目,但不可兼中,中标顺序子项目1、子项目2。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1:86块电子白板设备;
子项目2:83块电子白板设备。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投标人必须是电子白板设备制造商或获得电子白板生产原厂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13日起(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1楼。
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7年12月6日上午9:30时。
12.关于提交样机的要求: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电子白板的配置要求提供电子白板的样机一台,样机不能共用,供评标现场测试使用;投标人必须以样板作现场演示,演示时间15分钟,演示内容为配套课堂学科素材库(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2.4要求)。样品配置必须与投标列报的配置一致;候选中标样品留样直至项目验收。
13.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三会议室。
14.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地址:广州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教育局四楼421室;电话:84641673。
15.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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