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宜春市城管局的委托,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就宜春大道LED双色电子显示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08-83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LED双色电子显示屏:宜春大道(利用原宜春旅游示意图立柱广告牌进行改造),规格为:11m×6m,离地高度2.5m,显示屏制作面积为:10.24×5.38m=55.05㎡×2面=110.1㎡。详见报价清单。
3、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同)以上,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7)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有中国3C认证。
(8) 具有中国电子协会光电器件LED显示屏专委会证书与资信等级证书。
(9) 投标人近二年之内具有承建室外电子显示大屏(55.05㎡×2面=110.1㎡)以上的业绩。
(10)投标人必须在宜春市区范围内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点。
5、评标方法和原则: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6月17日至2008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宜春市财政局六楼,袁山西大道76号,原宜春学院成教学院新办公大楼)。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文件售后不退。
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行金城支行,账号:03095508091001。
10、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宜春市财政局六楼,袁山西大道76号,原宜春学院成教学院新办公大楼)。
1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3、联系电话:0795-3569184
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人:廖庆平、姜卫华
14、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宜春市政府网 http://www.yichun.gov.cn/
注: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中国电子协会光电器件LED显示屏专委会证书与资信等级证书、室外电子显示大屏(55.05㎡×2面=110.1㎡)以上的业绩证明、宜春市区范围内售后维修服务点证明、单位投标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才可购买。
2、若邮购,需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行金城支行,账号:03095508091001),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6月17日
四、LED双色电子显示屏技术参数
一、显示屏设置地点及规格:
宜春大道(利用原宜春旅游示意图立柱广告牌进行改造),规格为:11m×6m,离地高度2.5m,显示屏制作面积为:10.24×5.38m=55.05㎡×2面=110.1㎡。
二、屏体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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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像素管单元箱 |
物理点间距: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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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密度:3906点/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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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点颜色:2R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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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方式:1/8扫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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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分辨率:64点×48点=307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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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尺寸:1024㎜×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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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厚度: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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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重量:≤60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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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显示屏整屏 |
屏体象素总数:实像640点(L)×336点(H)=215040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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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体显示净面积:10.24m(L)×5.376m(H)=5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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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数量:10×7=7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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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温度:存贮 -3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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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2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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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湿度:25%~95%R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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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电 |
工作电压: AC220V/380V±10%,50Hz(三相五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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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功耗:约500W/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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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功耗:≤1000W/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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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输入电压:2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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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制系统 |
操作系统:WINDOWS彩98、WINDOWS NT、 WINDOWS 2k、 WINDOWS X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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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方式: 同步映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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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 卡:DVI显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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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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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每平方亮度≥5000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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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视角: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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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度等级:8bits数据源,矫正后4096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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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颜色:65536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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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视距:15米~1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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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传输速度:≥72帧/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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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刷新速率:>240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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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调节方式:软件调节256级可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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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校正(GAMMA):10级可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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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输入方式: Video及S-vide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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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采用:DVI显卡+数据采集卡+数据接受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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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送距离(控制计算机到显示屏):超5类100m或单模光行5km;多模光纤传输5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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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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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寿命:10万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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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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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整度:任意相邻像素间≤0.5mm;模块拼接间隙<1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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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匀性:像素光强、模块亮度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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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电源负荷:5V/4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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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显示模式: 800×600,1024×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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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点率:一年内不超过万分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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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亮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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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等级: ≥IP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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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切换:VGA同步同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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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湿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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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整度:≤±1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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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控制方式 |
WINXP计算机+控制软件硬件+播放软件及硬件+gprs无线数据传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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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护技术 |
防潮、防尘、防腐、防静电、防雷击,同时具有过流、短路、过压、欠压保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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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播放内容 |
文本文件,WORD文件,所有图片文件(BMP/JPG/GIF/PCX...),所有的动画文件(MPG /MPEG/MPV/MPA/AVI/VCD/SWF/RM/RA/RMJ/AS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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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拼装结构 |
单元模组化结构设计,屏面采用模组—显示箱体—显示屏组合拼装结构。 |
三、质量保证要求:
1、建设方提供的LED显示屏及其所有配件设备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生产厂家应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
2、建设方应保证提供的LED显示屏所有设备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建设方应保证整个LED显示屏及整体钢架结构安全牢固,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所有安全问题及其后果全部由建设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对设备进行整体测试,建设方要提交权威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从设置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LED显示屏及其钢结构质保期为三年。
2、在质量保证期内,建设方负责保养LED显示屏全部装配(包括整体钢架结构),对任何因工艺、材料和产品质量而造成的设备或部件损坏,由建设方负责无偿的更换和维修(除违反操作规程、人为损坏和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如供电参数超标等)
3、质量期内所有设备故障维修提供24小时免费上门服务,接到报障后2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赶到现场检查维修,尽可能缩短系统停机时间。
4、保质期内,坚持预防为主,对LED显示屏及其钢架结构,建设方应坚持定期巡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无故障出现也要做到定期(每四个月一次)清理与维护。
5、建设方应提供系统软件的免费升级服务。
6、质保期满后,建设方还应提供终生优质服务,确保显示屏工作正常,如出现故障,只能按市场价格收取材料费。
另附:电子显示屏效果图、现场平面图
五、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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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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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双色显示屏 |
10.24×5.38m=55.05㎡×2面 |
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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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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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按投标方案列出具体设备数量、单价及总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