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窗口服务质量评价与预警系统及与排队叫号机整合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委托编号:2007-GZDS004F)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谈判项目的性质
1、 包组内容:窗口服务质量评价与预警系统及与排队叫号机整合,一宗
2、 用途:办公
3、 项目概况: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窗口服务质量评价与预警系统及与排队叫号机整合项目包括建设覆盖广州地税各个办税大厅的窗口服务质量评价与预警系统,及该系统与排队叫号机进行整合并且实现短信电话网络预约排队功能等两个部分内容。
报价人应建立窗口服务质量评价与预警系统,实现对各种不符合预定值的数据做出预警(多种方式,包括短信提示),提醒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问题处理。预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流超警戒值报警、临近工作结束时间智能安排增开服务窗口、大厅无拿号异常情况、出号故障等。同时提供详细的办税大厅业务数据分析功能。
与排队叫号机整合是指将现有多个品牌型号的排队叫号机进行改造及整合,报价人应提供切实可行的系统解决方案,要求整合改造后的系统统一界面,统一操作,更换不匹配、不合格的零部件,确保整合后的排队叫号系统正常工作,并提供电话预约排队、网络预约排队、短信预约排队等功能,实现排队叫号机与服务评价器间的数据互通,并能结合窗口服务评价管理系统,统一工作。本次改造整合工作覆盖广州地税局各个区局(含三区两市)664个服务窗口。具体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4、 报价人对包组内容不允许漏项报价。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 报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或以上(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报价人负责举证));
3、 报价人如非排队叫号机、评价器设备生产厂商,应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商的报价授权证明或地区代理商授权证明;其他设备和软件谈判时不需要提供厂商或地区代理商授权证明文件,但在供货时应提供正规原厂保修证明及合格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4、 2005年以后应具有至少一项排队叫号机整合成功或类似案例;
5、 应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资质;
6、 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7、 报价人应已报名并取得本项目采购文件。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14日,每天9时~17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大厅售卖标书处(中午不休息)。
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已购买过GPCGD071000HG156F或GPCGD071000HG156F1或GPCGD071000HG156F2的报价人可凭原发票复印件免费报名并换领一份采购文件,不进行报名登记视为无效)。
5、 本次谈判报价保证金为1.1万元。
四、 初次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初次报价文件时间:2008年4月16日,9:00~9:30(北京时间,下同)。
2、 初次报价时间:2008年4月16日,9:30。
3、 谈判时间:2008年4月16日,9:30。
4、 谈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会议室。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吉祥路4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37239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杨林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1611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9916
六、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杨林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0-6279161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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